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5/8/13 湖北民族学院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河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山东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15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1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文)

5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绘画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河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5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4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5

本科

艺术(文)

10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湖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0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湖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30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3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文)

25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8

绘画

本科

艺术(文)

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8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8

重庆市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四川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5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3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文)

1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4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4

甘肃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没有统考的省份,认可同类批次学校的专业合格线)。

  3、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音乐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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