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5/8/14 宿州学院

  宿州学院2015年校考省份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江苏省

音乐学(师范)

本科

艺术(文)

25

书法学

本科

艺术(文)

1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30

安徽省

书法学

本科

艺术(文)

17

山东省

音乐学(师范)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4

书法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9

湖南省

音乐学(师范)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宿州学院2015年承认统考成绩省份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山西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5

安徽省

音乐学(师范)

本科

艺术(文)

40

表演

本科

艺术(文)

20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5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30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1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艺术(文)

50

江西省

音乐学(师范)

本科

艺术(文)

5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17

山东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2

湖北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5

湖南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我校在安徽、江苏、山东、湖南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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