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5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5/9/9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浙江省

动画

本科

艺术(理)

14

本科

艺术(文)

7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8

本科

艺术(文)

50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0

本科

艺术(文)

65

产品设计

本科

艺术(理)

5

本科

艺术(文)

25

安徽省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福建省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1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江西省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1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河南省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宁夏区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除有明确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外,对文化、专业(术科)成绩均符合本科报考要求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 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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