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5/11/2 安康学院

安康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河北省

音乐学(只招声乐考生)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3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8

山西省

音乐学(器乐9人,声乐12人)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1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6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7

山东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15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6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25

甘肃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4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9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1

江西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河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4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3

陕西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25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2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11

  安康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①组织校考成绩省份【河北省(美术类)、山西省、山东省、甘肃省】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承认省联考成绩省份【河北省(音乐学)、江西省、河南、陕西省】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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