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师范大学承认部分省份音乐类统考成绩

日期:2016/8/16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五个省份不单独组织音乐校考,承认以上省份音乐统考成绩。

以上省份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键盘方向)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还须达到我校专业控制分数线。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1)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2)高考总成绩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总成绩满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具体以上省份音乐类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

科类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南

重庆

音乐学(声乐方向)

12

4

4

5

音乐学(键盘方向)

11

5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4

2

音乐学(音乐文学方向)

8

4

2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声乐方向)

4

2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键盘方向)

2

2

更多细节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统考省份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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