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美术联考有关事项通知

日期:2016/11/21 天津教育考试院

天津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全市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市级统考”)定于2016年12月1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4-27日,报考美术类市级统考的考生按艺术(文)、艺术(理)两个科类报名,报名条件和要求与普通高考其他类别要求相同(相关要求见普通高考报名文件)。
2016年12月7日前,各区上报参加美术类市级统考考生的报名信息(含电子摄像信息)。

二、考试
1.考试科目:2017年美术类市级统考科目为速写、素描、色彩三科。
2.考试科目及时间:2016年12月18日
3.考试地点:2017年美术类市级统考考点设在天津师范大学。考生须持身份证、美术类市级统考考生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布
美术类市级统考成绩于2016年12月底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公布。考生可凭考生号及身份证号上网查询,也可到报名单位查询。

四、工作要求
1.美术类市级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招办要高度重视美术类市级统考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美术类市级统考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考生考风考纪教育、诚信考试教育和警示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2.有关高校要按照普通高考的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范考场的设置与管理,考试须在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严格按规定选聘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严肃工作纪律,圆满完成美术类市级统考组织工作。
3.有关高校要加强考场内考风考纪管理,严格执行考生凭美术类市级统考考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的规定;规范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流程,对美术类市级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做好各类违规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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