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4/11/9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江西省(组织校考)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1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广西区(组织校考)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10

湖南省(承认统考)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3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3

四川省(承认统考)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贵州省(承认统考)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1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4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9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5

环境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广告设计与制作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江西省的广播电视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音乐类考生录取原则见下)。

  江西省广播电视编导类、美术类和音乐类的考生除了参加江西省广播电视编导类、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在江西省举办的广播电视编导类、美术类和音乐类校考并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在联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音乐类考生除了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音乐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举办的音乐类校考并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在联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广西招生考试院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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