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美术设计学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日期:2014/8/11 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北京市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天津市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河北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山西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内蒙古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辽宁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

吉林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黑龙江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安徽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福建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江西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山东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6

河南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湖北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

湖南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广东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广西区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重庆市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四川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甘肃省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新疆区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录取原则

  设计学类专业包含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方向),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学生共100人,文理兼收。我校今年分别在北京市、山东省、湖北省和四川省设立考点,考生须同时获得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级统考合格证。

  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文化课成绩的40%与专业课成绩的60%之和,文理科统一排序,分省择优录取。对于报名人数过分集中的省市,我校将适当控制录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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