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4/8/14 陇东学院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江西省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5

广西区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0

本科

艺术(文)

20

重庆市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5

甘肃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30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30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20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30

绘画

本科

艺术(文)

6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30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除广西区使用我校美术校考成绩外,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均承认全省专业联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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