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日期:2015/10/2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在湖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分数线
科类 | 湖南省控制线 | 我校投档分数 | 分差 |
音乐文 | 553(文化344;专业209) | 598 | 45 |
音乐理 | 513(文化312;专业201) | 555 | 42 |
美术文 | 627(文化402;专业225) | 647 | 20 |
美术理 | 551(文化328;专业223) | 579 | 28 |
舞蹈文 | 551(文化344;专业207) | 586 | 35 |
舞蹈理 | 457(文化287;专业170) | 525 | 68 |
书法文 | 618(文化377;专业241) | 618 | 0 |
书法理: | 590(文化358;专业232) | 590 | 0 |
备注:湖南省投档线=文化分+专业分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学校未公布省外考生录取分数情况,需要获取这方面数据的考生和家长,可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办联系,咨询电话:0738-8325377)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录取规则
1、由我校组织艺术专业单独考试的山东、河北、江西、江苏、安徽、山西、福建等七省的艺术类考生,在符合各省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凡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各专业类前50%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排序录取,剩余50%招生计划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专业按美术类统一排序录取,舞蹈学、舞蹈编导按舞蹈类统一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以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2、湖南、广西、贵州、甘肃、云南、甘肃艺术考生在符合各省录取要求的前提下,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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