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日期:2015/10/21 湖北文理学院

专业名称

最高分

最低分

设计学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554

520.8

动画

561.6

522.8

绘画

566

523.6

广播电视编导

470

362(文化分)

舞蹈表演

425

312(文化分)

音乐表演

465

318(文化分)

音乐学

380

313(文化分)

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

438

312(文化分)

  湖北文理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五)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校考省份及专业:黑龙江美术,广西美术,安徽美术、音乐、编导,江苏美术、音乐、编导,甘肃美术、音乐,山西美术、音乐,云南音乐,河南美术、音乐、编导,湖南音乐,广东美术、音乐、编导,山东美术、音乐、编导,湖北音乐、编导,贵州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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