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日期:2016/1/15 新余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者,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点考试省(市、区)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设校考省(市、区)艺术类本科专业认可生源省(市、区)专业联(统)考成绩,执行生源省(市、区)投档录取原则,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投档录取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由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科专业认可生源省(市、区)专业联(统)考成绩,执行生源省(市、区)投档录取原则,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投档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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