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日期:2016/1/11 北京印刷学院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普通本科二批控制线的65%,则按照该省普通本科二批控制线的65%执行;

  2.生源地省市美术统考合格;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全国排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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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市美术统考合格;

  3.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各省市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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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录取时不分文理,学校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确定专业。

  以上录取办法中,对部分高考改革的省份做如下要求: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与普通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满分值进行折算。

  对于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的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照文科标准录取。

  更多信息查看:北京印刷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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