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6/1/7 湖南师范大学
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考试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等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填报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等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湖南省的艺术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我校认用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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