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日期:2016/1/6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凡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各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类前50%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排序录取,剩余50%招生计划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专业按美术类统一排序录取,舞蹈学、舞蹈编导按舞蹈类统一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以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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