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4/5/4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原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转设)2013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辽宁生源考生学院认定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且取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按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特殊要求外语成绩。

  其它省份学院承认各省的统考成绩。总分计算方法按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特殊要求外语成绩。

  招生计划如下表:

计划省份

层次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天津市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4

本科

环境设计

艺术(文)

5

山西省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本科

环境设计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

辽宁省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理)

10

本科

艺术(文)

35

本科

环境设计

艺术(理)

10

本科

艺术(文)

43

黑龙江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2

本科

环境设计

艺术(文)

2

陕西省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本科

环境设计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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