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美术学类录取规则

日期:2015/12/31 华东师范大学

  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考试院第一志愿投档到高校的考生,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理科。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中对第一志愿填报美术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位列我校美术学类招生计划数前2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即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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