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
2016年普通高考模拟志愿填报于12-16日举行
三天紧张的考试结束了,考生和家长最为关心是接下来的志愿填报如何进行。为保证考生志愿填报的平稳、顺利,省教育考试院将于12-16日开通模拟志愿填报平台,供考生熟悉填报流程和要求。
请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
考生可在估分、估等级的基础上,使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往年招生院校和专业进行志愿模拟填报。今年的招生院校和专业情况以《江苏招生考试》内容为准。
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一):今年我省高考志愿是怎样设置的
高考结束后,考生和家长们开始关注填报志愿的有关事宜。在这里,省教育考试院将为您解读今年高考志愿填报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首先介绍的是今年我省高考志愿设置情况。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是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服从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
第二是体育类:与文科类、理科类一样,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院校服从志愿可填报6所院校。
第三是艺术类: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三种。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批次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7小批。具体为:
(l)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和“211 工程”院校校考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专业,以及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下设2小批。
第1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院校校考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3)艺术高职(专科)批次,下设2小批。
第1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院校校考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设置了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二):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流程是怎样的?
填报高考志愿的流程是怎样的?考生应当如何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呢?省教育考试院为您解读,考生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志愿的填报:
一是准备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了解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了解高校的招生章程等。
二是模拟填报。6月12日至16日,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在估分、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如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或补发动态口令卡。
三是填写草表。高考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 “招考资料”栏目中下载)。
四是网上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得填报。
五是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慎重考虑并准确填写志愿草表。
二是考生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准确录入志愿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是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毕后一定要及时提交,只有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
四是考生网上提交填报志愿信息时,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出现红色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该考生填报该志愿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考生必须根据警告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五是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上网填报。
六是考生要及时查询本人的录取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的考生要及时按规定的时间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四):今年我省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
考生在何时填报高考志愿呢?我省规定,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志愿填报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第一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资格线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17:00)。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考生如果同时获得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人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具体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截止到17:00)进行。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这里也提醒广大考生:在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五):各批次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表
在相应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凡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准考证》背面所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江苏省2016年考生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填报阶段 | 填报批次 | 填报时间 (当日9:00-15:00) |
第一阶段 | 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 | 7月11日 |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 | 7月14日 | |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 | 7月17日 | |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 7月20日 | |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 | 7月23日 | |
第二阶段 |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 | 8月5日 |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 | 8月9日 | |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 | 8月13日 |
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六):院校招生章程的作用
很多考生在填报志愿容易产生这样的困惑,全国那么多的招生院校到底该如何选择?院校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招生章程主要有哪些内容?到哪里能够查阅到院校的招生章程?省教育考试院温馨提醒:
全国所有在我省招生的高校,6月下旬将在《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上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查询院校招生计划,注意了解院校(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科目)要求、培养费标准等,同时还需查阅院校招生章程,了解办学地点,特殊院校(专业)对考生性别、外语语种、身体条件和加试(面试)等方面要求,再结合自身的实际,选择报考的院校。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院校的各项规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和我省的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省教育考试院在《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向社会公布各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及其联系方法,由考生直接向院校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