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日期:2016/1/15 泉州师范学院
校考有关事项(湖南省、江苏省)
㈠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要 求 |
音乐学 |
1.主项(演唱或演奏) |
主项如为演唱,副项为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主项如为演奏,副项为演唱或舞蹈(二选一)。 演唱歌曲、演奏乐曲和独舞均为自选一首片断,无伴奏。 |
2.副项(演唱、演奏或舞蹈) | ||
3.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4.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
舞蹈学 |
1.基本功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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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巧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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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舞蹈片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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