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日期:2016/1/6 长江师范学院

   考试科目

专业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美术类
 播音与主持
考试科目
主项70%
(演唱或演奏)
视唱30%
主项80%
(演唱或演奏)
视唱20%
基本功50%
成品舞50%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朗诵100分
 评述200分
 

  *各专业报名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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