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艺术类招生政策变化解读

日期:2016/1/3 江苏教育考试院

  为做好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制定了《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往年相比,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使用音乐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按主试类型不同,分别按声乐、器乐公布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二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联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部分招生院校实行联合考试,该部分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具体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名单,请登陆拟报考院校网站查询或直接咨询院校。

  三是优化平行志愿院校设置。对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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