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稳中有调

日期:2015/12/30 北京考试报

   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日前公布。与往年相比,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稳中有调整。

  艺术类招生要提高文化课成绩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稳中有调整,要求艺术类招生要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6年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文化课成绩弱怎么办,推荐使用:《艺考生文化课高分冲刺》艺考状元也在用,百天超越450分!

  此外,规范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等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及设计学类等专业应提高要求,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艺考生要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报考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即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

  专业课考试分为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院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也可在美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

  此外,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及影视学类等其他艺术类专业统测北京尚未开展,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校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除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以外的本科院校可在京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学类等专业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在京设点组织校考的,要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考点内组织校考。

  艺考生可兼报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按北京市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选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要填报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栏目内。选报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要填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目内,选报艺术类单考单招院校(专业)要填报在“单考单招”志愿栏目内。

  填报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可兼报非艺术类专业志愿。未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录取期间,在考生已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安排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录取。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录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并逐步提高要求。按教育部要求,录取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其他院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含单考单招高职)的录取,文化课成绩执行北京市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院校若有专业要求,要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北京市美术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办法招生。

  统考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按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4科总分投档。统考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实行高会统招方式,录取时在考生会考成绩符合学校要求的科目及等级基础上,文化课成绩按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理)、外语3科总分投档。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总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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