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江苏省美术类录取规则
日期:2015/12/5 南京师范大学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江苏省美术统考前 30 名的考生英语单科不作要求)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而成的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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