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取规则(吉林省)

日期:2014/12/28 北华大学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只招收吉林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2.美术类专业,按吉林省省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录取原则执行,即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统考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校考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办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更多查看:北华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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