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4/12/24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高招办)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在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各校考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我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生源不足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4、学院没有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各艺术类专业直接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联考(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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