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信息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类别 |
各省拟招生计划数 |
学费 | |||
湖南 |
江苏 |
山西 |
湖北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15 |
15 |
15 |
待定 |
10000 |
注: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二、考生报考条件
1、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的艺术类考生。
2、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发声器官无疾病,五官端正,无肢残和色盲、色弱、夜盲。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含1.70米),女1.60米以上(含1.60米)。
三、专业考试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考试地点 |
湖南 |
2月3~4日 |
2月5日 |
200元/生 |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
江苏 |
2月3~4日 |
2月5日 |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 | |
山西 |
详见考点安排 |
详见考点安排 |
山西传媒学院(晋中) | |
湖北 |
不单独组织考试,使用湖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
注:1、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专业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不得化浓妆(可化淡妆),相关考试用品自备。
3、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不接受跨省报名。
四、专业考试内容与分值
1、形象气质,10%;
2、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20%;
3、指定稿件(新闻类),现场抽签,时间不超过1分钟,30%;
4、即兴评述,面试答题,现场抽签,现场陈述与答辩,有5分钟准备时间,40%。
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3日起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0日前通过电话咨询。
2、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查询合格信息,成绩合格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