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水学院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4/7/3 衡水学院
衡水学院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河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8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9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1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7

山西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辽宁省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文)

2

黑龙江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文)

2

江苏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浙江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2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2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2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安徽省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福建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5

江西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山东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10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15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7

舞蹈学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8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理)

5

本科

艺术(文)

20

动画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湖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陕西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文)

2

甘肃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宁夏区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2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2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2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新疆区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最终招生省份、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相关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省使用我校与河北师范大学联合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山西省、陕西省统一使用省联考(统考)成绩。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河北省、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统一使用省联考(统考)成绩;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统一使用各省联考(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
    艺术类各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对该专业的投档原则。
    艺术类专业,使用相应省联考(统考)成绩的,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上线后:河北、宁夏、山西、甘肃、新疆、辽宁、黑龙江等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江西、山东、湖北3省美术类考生也按此规则录取);安徽、福建、浙江、江苏等省按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
    江西、山东、湖北3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均使用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后(江西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按我校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录取时,按我校校考时公布的录取办法录取。
    艺术类专业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专业成绩相同考生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投档分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相关美术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