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日期:2014/6/23 南京艺术学院

招生专业

招生
计划

考试类型

录取办法摘要

录取批次

广告学

20

专业
免试

按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普通类公办本科第二批文科

公共事业管理

30

文化产业管理

60

美术学

39

校考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录取时将根据上述各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该类别专业最低录取文化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提前

公办(本科)

第一批

艺术设计学

21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35

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

35

戏剧影视文学

12

广播电视编导

42

书法学

10

校考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音乐学

9

播音与主持艺术

12

校考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戏剧影视导演

5

录音艺术

10

音乐学(音乐传播)

29

校考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音乐学(乐器修造)

15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1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6

校考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4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5

舞蹈学

12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16

校考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省外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25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24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6

音乐表演(音乐剧)

12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23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15

表演

1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

4

校考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舞蹈编导

8

舞蹈表演

28

舞蹈表演(昆舞表演)

5

舞蹈学(师范)

9


招生专业

招生
计划

考试
类型

录取办法摘要

录取批次

中国画

6

校考

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到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且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并达本科合格标准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校考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雕塑

8

工艺美术

40

艺术与科技

40

摄影

18

影视摄影与制作

17

音乐学(师范)

18

省音乐统考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同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音乐统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绘画

50

省美术

统考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公共艺术

20

环境设计

48

视觉传达设计

58

服装与服饰设计

45

产品设计

5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6

动画

36

数字媒体艺术

42

其他规定: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4、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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