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潍坊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4/6/23 潍坊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10个本科专业以及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音乐、美术等艺体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凡我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山东省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其他省份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4个专业)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凡我校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若考生所在省无统考或联考的,则承认在该省招生的同层次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
相关美术院校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