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华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4/6/12 东华理工大学
    艺术类校考省份考生(设计学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福建省、安徽省、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音乐与舞蹈学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福建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山西省)录取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生源不足时,其专业成绩可参考生源省联考成绩。
    非设点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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