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4/6/9 中华女子学院

专业

科类

合计

北京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黑龙江

江苏

山东

河南

湖南

四川

陕西

甘肃

本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文)

55

4

7

5

3

 

6

8

6

6

5

4

 

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

艺术(文)

50

4

7

5

2

 

6

7

5

5

5

3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50

4

6

5

3

 

6

7

5

5

5

3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40

3

 

7

4

6

1

8

2

4

 

 

1

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须获得本省美术类统考相应批次合格成绩,我校认可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2、只招女生,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3、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4、录取办法: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省级统考有要求的省份: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合格成绩;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省份:须获得校考合格成绩。
    2、男女兼招,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3、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4、录取办法: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相关美术院校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