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降分录取政策
日期:2014/2/18 东北师范大学
具备下述条件的考生,可适当降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外语成绩可降10分,总分不得低于各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实际录取情况以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审批为准。
a.美术学(美术教育,公费师范)、美术学(美术教育,非公费师范)、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方向):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全国前2名;
b.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全国前5名。
a.美术学(美术教育,公费师范)、美术学(美术教育,非公费师范)、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方向):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全国前2名;
b.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全国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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