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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市)

日期:2008/11/11 华东理工大学


一、招生面向省份:上海市

二、招生计划(本科,学制四年)

专业名称 文科 理科 合计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8 4 12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8 4 12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8 4 12
合计 24 12 36

三、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考生必须参加2008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我校在市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线以上,自行划定我校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届时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主页(http://zsb.ecust.edu.cn)。

    2.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在以上两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范围内,以市统考美术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报名条件

    1.符合上海市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2.无色盲、色弱。

五、专业咨询

    我校参加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咨询时间和咨询网址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参加。

六、报名: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

七、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

八、通讯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3226(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64252763 (招生办)

    招生主页:http://zsb.ecust.edu.cn/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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