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相关安排(除浙江生源外)
亲爱的考生:
您好!欢迎参加我校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
现将我校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
(1)北京、哈尔滨、兰州、郑州、石家庄、武汉、成都、南京等8个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1月24日—26日上午11时
初试时间:2008年1月24日下午—26日
复试时间:2008年1月28日—30日
(2)济南、长沙、西安等3个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2日—24日上午11时
初试时间:2008年2月22日下午—24日
复试时间:2008年2月26日—28日
二、报名考试地点:
2008年学院拟设立北京、哈尔滨、兰州、郑州、石家庄、武汉、成都、南京、济南、长沙、西安等11个省外考点。考生可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考 点 | 报名地址 | 咨询电话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100083) | 010-62321818 | 哈尔滨 | 黑龙江广播艺术中心 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333号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厦 (150090) | 0451-82898672 0451-82898915 | 兰州 |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兰州市盐场路1240号 (730046) | 0931-8342647 0931-8340086 | 西安 |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710048) | 029-82330087 | 石家庄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050081) | 0311-85333630 0311-85333647 | 郑州 | 中原工学院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450007) | 0371-67698702 0371-67698700 | 济南 | 济南幼儿师范学校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91号 (250000) | 0531-85955608 | 成都 | 四川省艺术职业学院 成都市新生路5号 (610021) | 025-85447616 | 武汉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路5号 (430023) | 027-85620977 | 长沙 |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 (410100) | 0731-4028686 | 南京 | 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210013) | 025-83758136 025-83758137 |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 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
复 试(现场录音录像):朗读指定材料;命题即兴评述;模拟主持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初 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与主试教师交谈;才艺展示
复 试(现场录音录像):语言能力考察(朗诵、谈话);仪表仪态展示(坐、立、行);规定情境表达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与主持,含英汉双播和法汉双播)
初 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口语测试;与主试教师交流;朗读自备材料(英语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并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 试(现场录音录像):1)汉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
2)英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命(抽)题即兴评述(限3分钟)
4、编导文学类(适用于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2个专业):
初 试:形象考察;命题故事;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 试:电视作品分析;命题写作
5、摄制类(适用于摄影、电视节目制作2个专业)
初 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 试:电视作品分析;画面组合
6、创意策划类(适用于媒体创意和媒体创意电视制片管理方向2个专业)
初 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 试: 电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7、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 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 试:综合素质测试;画面组合
8、录音艺术专业
初 试:形象考察;音乐才艺展示;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 试:广播影视作品评析;音乐基础考察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
初 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 试:色彩;速写
10、美术类专业(适用于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个专业):
初复试:素描;色彩;速写
11、舞蹈编导类(适用于舞蹈编导及音乐剧专业方向):
初 试:形体测试;歌曲演唱(曲目不限);舞蹈基本功测试
复 试(现场录音录像):模仿;舞蹈即兴表演;歌曲演唱(音乐剧方向加试)
12、音乐表演专业:
初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形象考察;视唱练耳;歌曲演唱或乐器演奏
注:(1)初试为面试;复试除现场需录音录像的专业外均为笔试。
(2)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参加编导类考试,专业合格者可填报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摄影和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参加摄制类考试,专业合格者可填报我院摄像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媒体创意和媒体创意(电视制片管理)专业参加创意策划类考试,专业合格者可填报我院媒体创意专业和媒体创意(电视制片管理)专业。
(3)广电艺术类专科专业在黑龙江、江苏、甘肃、陕西4个省招生承认校考成绩;其余招生省份待定,承认省统考成绩。
(4)美术类各专科专业均承认相关省份统考成绩。
(5)如有变动,以学院公布《2008年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