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如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
2.陕西省、四川省考生只需参加2014年所在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统考),其他省份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性质 |
方向 |
招生计划 |
音乐学 |
(师范) |
音乐教育方向 |
110人 |
音乐学 |
(非师范) |
音乐理论、音乐应用方向 |
25人 |
音乐表演 |
(非师范) |
声乐(美声、民族) |
10人 |
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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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柳琴、阮、唢呐、琵琶、扬琴、古筝、二胡、民族打击乐、古琴)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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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打击乐)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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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非师范) |
舞蹈表演、编导、教育方向 |
35人 |
注:
1.音乐学(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师范专业学生的需求和报考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音乐学(师范)专业 2014年不在以下省(直辖市)招生: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福建、广东、重庆,欢迎这些省份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非师范专业。
三、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14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注册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舞蹈学(非师范)专业:2014年2月17日 9:00-12:00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音乐表演(非师范)专业:2014年2月19日 9:00-12: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
考生必须持以下证件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或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四、考试安排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
专业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舞蹈学(非师范) |
① 基本功 ② 剧目表演(自备服装及道具,限3分钟以内) |
2月18日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
① 声乐作品 ② 器乐作品(练习曲、乐曲均可) ③ 视唱练耳 |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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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非师范) |
① 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练习曲、乐曲均可) ② 视唱练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