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是中国传媒大学为拓展品牌,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满足国家对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南京美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创办的四年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校座落于国家地质公园——南京方山风景区脚下,规划用地1660亩,一期校园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是集求学研习、艺术展演、传媒实践为一体的现代化、园林式校园。
学校根据“大传播、全媒体、综合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发展理念,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摄影学院、演艺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传媒技术学院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教学部。开设了42个本科专业,基本覆盖了文化传媒与艺术实践各个领域。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江苏省“十二五”时期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重视创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社会责任感,拥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2000人。
师生实践创新活跃,成果丰硕。九年来,在国内外各类专业赛事上屡创佳绩,获各类奖项800余项,其中国际级150余项、国家级300多项。已为社会输送了六届逾万名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5%以上。据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数据调查机构调研发布的《201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显示,我校2012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就业现状满意度”、“职业期待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五项指标,均居全省民办、独立院校第一。其中,“就业竞争力指数”已是连续第四年蝉联第一。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国际化办学,与近30所国外大学、科研和传媒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有百余名学生出国学习。已有700多名毕业生考入海内外高校留学深造。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调查中,南广作为江苏高校中唯一一所独立学院,获评“全国本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和“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学校力争到2020年,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国际化发展的教学型传媒院校,成为中国应用型本科传媒人才培养基地、传媒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传媒内容创研制作基地。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和普通类学生,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艺术类、普通类学历高等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收费项目及标准: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影视摄影与制作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及动画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165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本简章中所涉及到的收费标准属2013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4年江苏省教育厅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学分学费:学期初2周为课程试修期,学生因各种原因在课程试修期间退选课程,不计学分,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试修期以后退选课程,学习时间在课程总课时一半以内的,收取退选课程50%的学分学费;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专业学费:学生因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获得批准的,全额退还其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的退还50%的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不退还专业学费。
住宿费: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
证书类别: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完成学业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所属二级学院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人数 | 高考科类 | 层次 学制 | 学费 (元/ 学年) |
备注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N0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20 | 文理兼招 | 本科四年 | 18000 | 凡生源所在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参加校考;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
N11 | 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英双语播音主持) | 50 | |||||
广播电视学院 | N02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 | 160 | ||||
N03 |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 | 100 | |||||
演艺学院 | N04 | 音乐学(音乐编导、流行音乐演唱) | 50 | 16500 | |||
N10 | 录音艺术 | 50 | |||||
N06 | 戏剧影视导演 | 40 | |||||
N08 | 表演 | 60 | |||||
N16 | 戏剧影视文学 | 40 | |||||
艺术设计学院 | N07 | 表演(服装表演) | 25 | ||||
摄影学院 | N12 | 摄影 | 90 | ||||
90 | 18000 | ||||||
N13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 | ||||||
N14 |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 | 40 | |||||
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 | N17 | 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 | 40 | ||||
N09 | 数字媒体艺术 | 180 | |||||
国际传播学院 | N15 |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节目主持) | 90 | ||||
文化管理学院 | N05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片) | 140 | ||||
艺术设计学院 | N18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0 | 文理兼招 | 本科四年 | 16500 | 美术类专业只需参加各生源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
N19 | 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 200 | |||||
N20 | 美术学 | 25 | |||||
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 | N21 | 动画 | 180 | 18000 |
注:此招生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审批后正式下达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三、报考须知
(一)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