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舞蹈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广东、山西、广西、海南、宁夏、青海、新疆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方向) |
是否 |
学费标准(元/年) |
计划(人) |
备注 |
音乐学 |
师范 |
0 |
40 |
音乐学专业进行专业考试时不分师范、非师范,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自行选择就读师范或非师范。师范专业将享受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
非师范 |
9000 |
50 | ||
音乐学(理论) |
非师范 |
9000 |
20 |
|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
非师范 |
9000 |
40 |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手风琴、大提琴、二胡、古筝、琵琶、笙、古琴、大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长号、小号、圆号、大号、定音鼓及打击乐,凡未规定的器乐种类在音乐表演专业不予招收。 |
舞蹈学 |
非师范 |
9000 |
30 |
男生10人,女生20人 |
注:1.音乐学(师范)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相关政策制订,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2.我校音乐类专业招生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分文理。
二、报名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有音乐类基础课联考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考生须取得联考合格证。
注:拟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cm。
三、考试流程及内容
(一)初试
1.报考方向:初试不分专业,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考生表演所选科目作品一个。
3.报考费用:150元/人
4.报考时间及地点
序号 |
初试考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公布复试名单、领取复试准考证时间 |
考生范围 |
1 |
华中师范大学 |
1月13日—2月16日网上报名缴费; 2月21-24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
2月25-26日 |
2月27日下午 |
所有招生省份 |
2 |
湖南师范大学 |
1月22-23日 |
1月24-25日 |
1月26日上午 |
湖南、广西 |
3 |
郑州106中学 |
1月8-9日 |
1月11-12日 |
1月13日上午 |
河南、新疆、宁夏、青海、山西 |
4 |
南昌大学 |
2月12-13日 |
2月15日 |
2月16日上午 |
江西 |
5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10-11日 |
2月12日 |
2月13日上午 |
安徽 |
6 |
济南招办考试中心 |
2月8-9日 |
2月10日 |
2月11日上午 |
山东 |
7 |
星海音乐学院 |
2月5-16日 |
2月21日 |
2月22日上午 |
广东、广西、海南 |
备注:在湖北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招生网报名系统http://zs.ccnu.edu.cn/zsbm2013/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于2月21-24登录我校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凡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报考信息无效。在广东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进行网上报名。其他考点均为现场报名缴费。
5.复试入围划线:分省按照考生原始成绩分类排名划线。
(二)复试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专业
(1)报考方向:设声乐、钢琴、器乐、理论、视唱、练耳、乐理科目,考生根据各专业要求自选考试科目,每科目限考一次,视唱、练耳、乐理为必考科目。
(2)各专业要求考试科目
专业 |
要求考试科目 |
音乐学(师范/非师范) |
(声乐+钢琴)或(声乐+器乐)、视唱、练耳、乐理 |
音乐学(理论) |
(理论+声乐)或(理论+钢琴)或(理论+器乐)、视唱、练耳、乐理 |
音乐表演 |
声乐或钢琴或器乐、视唱、练耳、乐理 |
(3)考试内容
科目 |
考试内容及要求 |
声乐 |
考生在换领复试准考证时填报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声乐科目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一首作为应考曲目,钢琴、器乐科目两首均需表演。 |
钢琴 | |
器乐 | |
理论 |
统一笔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
视唱 |
现场抽取两条单声部旋律进行演唱。 |
练耳 |
笔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
乐理 |
机考,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
(4)报考费用:根据考生选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