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4年新艺考政策解读
日期:2013/11/26 高考网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院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专科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
2014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将执行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目录,统考类别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管理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他类等11个专业类别。
考生只有在取得山东省艺考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才有资格报考省外院校的艺考校考,而山东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将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直接认可山东省艺考统考成绩。而2014年省外高校在山东设点校考的艺术类院校将大幅缩水,大部分高校也将直接认可山东省艺考统考成绩。仅有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以在山东省设点校考,另外具有艺术类专业硕士授予点的高校在取得省教育厅批准后也可在山东省设点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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