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本科)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
2.外语语种为英语,文理科类不限。
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方向)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2cm。
二、招生范围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三、报名考试
我校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共设4个考点: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河北省考点、河南省考点、山东省考点。河北、河南、山东3个省份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省份考点报名及考试,其他省份考生必须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及考试。
1.报名方式
(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所有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及考试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http://zs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各专业规定时间(见表1)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进行现场确认(信息核对、照相等;不可由他人代办),领取准考证。
美术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方向)4个专业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考费20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音乐学、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5个专业的考生不能在网上缴费,必须在办理确认手续时现场缴纳报考费200元。
(2)河北省考点、河南省考点、山东省考点
考生本人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各考点规定时间(见表2)到相应考点进行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
办理报名手续时现场缴纳报考费200元。
2.报名及考试安排
表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及考试安排表
考点 |
招生专业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 |
考试时间 |
考生省份 |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10日 |
2014年1月17日 |
2014年1月18日初试; 2014年1月19日复试。 |
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音乐学 |
2014年1月18-19日 |
2014年1月20-21日初试; 2014年1月22-24日复试 (1月23日13:00-13:55进行练耳及乐理笔试,未参加笔试者不再补考)。 | |||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014年1月19日 |
2014年1月20-21日初试; 1月22日复试。 | |||
广播电视编导 |
2014年1月19日 |
2014年1月20-21日。 (1月20日14:30-17:00进行笔试,未参加笔试者不再补考)。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014年1月21日 |
2014年1月22日。 | |||
美术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
2014年1月21-23日 |
2014年1月22-25日。 (按现场确认顺序由电脑随机安排考场) |
表2.河北省考点、河南省考点、山东省考点报名及考试安排表
考点 |
招生专业 |
现场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生省份 |
河北省考点 (石家庄市) |
美术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
待定 |
待定 |
河北省 |
河南省考点 (郑州市) |
待定 |
待定 |
河南省 | |
山东省考点 (潍坊市) |
待定 |
待定 |
山东省 |
注:河北、河南、山东3个省份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确定后,我校将及时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进行公布。
四、成绩查询
1.考生于2014年3月15日后可凭我校专业考试的准考证号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进行成绩查询。
2.我校于2014年4月1日后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注:考生务必妥善保存我校专业考试的准考证,以备查询成绩。
五、录取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本简章第七项《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六、其他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4.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报到后,对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6.咨询电话:音乐学院0431-85099901,84536270;美术学院0431-84536535;传媒科学学院0431-84536486;学校招生办公室0431-85687511。
7.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8.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enu.edu.cn。
七、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院
1.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说明 |
招生人数 |
学费/年 |
学制 |
高考科类 | |
音乐学 |
器乐(公费师范) |
11 |
15 |
公费 |
4年 |
文理兼招 | |
声乐(公费师范) |
12 |
10 | |||||
器乐(非公费师范) |
13 |
15 |
12000元 | ||||
声乐(非公费师范) |
14 |
10 | |||||
钢琴演奏 |
15 |
5 |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
16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打击乐、竖琴 |
21 | ||||
民族乐器演奏 |
17 |
二胡、琵琶、中阮、扬琴、竹笛、唢呐、笙 |
11 | ||||
流行乐器演奏 |
18 |
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手风琴 |
6 | ||||
声乐表演 |
19 |
5 | |||||
流行演唱 |
20 |
6 | |||||
电脑音乐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