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艺术类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日期:2013/6/28 高考网
艺术类填报志愿工作分两次进行。6月24日至6月26日12时,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统考成绩合格(若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则市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合格)或非市统考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7月27日至7月29日12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
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统考合格范围是: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要求市统考成绩在130分以上。
艺术类批次设置及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自划线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艺术类独立学院和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三批录取结束后、高职高专提前批次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录取院校、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院校。
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统考合格范围是: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要求市统考成绩在130分以上。
艺术类批次设置及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自划线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艺术类独立学院和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三批录取结束后、高职高专提前批次院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录取院校、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院校。
相关艺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