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美术高考 > 艺考动态

蚌埠学院201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3/6/28 蚌埠学院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山西省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产品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安徽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10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0

本科

艺术(文)

5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0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0

本科

艺术(文)

50

产品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0

本科

艺术(文)

50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0

环境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50

音乐教育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50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高职(专科)

艺术(不分文理)

50

江西省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

产品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山东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12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8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12

产品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4

录取规则
   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分达到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在达到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安徽省外艺术类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相关艺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