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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2013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3/6/27 贺州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山西、湖南(美术类用省联考成绩)、江西、河南、安徽、福建、山东(美术类用省联考成绩)七省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当档录取, 艺术分相同,则按以下文化分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出档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艺术单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其他艺术类考生,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招生政策及规定。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河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山西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5

舞蹈学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12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6

本科

艺术(文)

16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4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6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6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内蒙古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4

安徽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3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2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4

本科

艺术(文)

10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4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4

本科

艺术(文)

10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4

本科

艺术(文)

10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福建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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