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3年湖北省艺术类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3/6/25 长江大学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承认音乐学专业合格线(湖北省美术考生持省联考合格证可报考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艺术类专业一般要求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5米以上。
湖北省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类型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学前教育 |
非定向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31 |
音乐表演 |
非定向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8 |
音乐学 |
非定向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54 |
舞蹈学 |
非定向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4 |
美术学 |
非定向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非定向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环境设计 |
非定向 |
本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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