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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3/6/25 湛江师范学院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学校单独考试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的,按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校单独考试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本校合格证的,按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出档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出现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分高分考生。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山西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6

本科

艺术(文)

2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10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6

安徽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3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10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8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艺术(文)

7

江西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10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6

舞蹈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4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

山东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4

本科

艺术(文)

16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6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3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艺术(文)

4

河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3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2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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