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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3/6/25 高考网

2013年福建省内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批次

考试科类

计划数

收费标准

备注

音乐学(教师教育)

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B

艺术音乐类

38

8640

师范

音乐学

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B

艺术音乐类

3

8640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B

艺术编导类

20

8640

 

美术学

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B

艺术美术类

10

8640

含: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方向,动漫方向,工业造型方向

美术学(教师教育)

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B

艺术美术类

45

8640

师范

音乐学(教师教育)

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B

艺术音乐类

12

8640

师范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B

艺术编导类

6

8640

 

美术学

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B

艺术美术类

3

8640

含: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方向、动漫方向、工业造型方向

美术学(教师教育)

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B

艺术美术类

15

8640

师范

2013年省外招生计划

专业

合计

山西

江苏

江西

⊕艺术(文)合计

83

35

4

44

音乐学

22

8

2

12

广播电视编导

20

 

 

20

美术学

41

27

2

12

⊕艺术(理)合计

17

5

 

12

音乐学

5

2

 

3

广播电视编导

6

 

 

6

美术学

6

3

 

3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均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分省份、分类别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其中,福建省内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统考的成绩,福建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成绩。各专业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综合分=文考总分×40%+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文考总分×30%+专业成绩×2.5×70%。
    编导类综合分=文考总分×60%+校考成绩×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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