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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3/5/20 河南师范大学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编导制作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时在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数线80%及以上的考生中,分别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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