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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艺体类专业招生志愿填报常见问题

日期:2013/5/20 高考网

艺体类专业招生志愿填报(节选自《上海2013年秋季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100问》)

  52.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有哪些?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有: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等31所。

  53.何谓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

  2010年7月开始,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进行了清理审核,重新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自2010年起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点共313个,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学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等11种专业,从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今后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一律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54.哪些艺术类院校(专业)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根据《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的艺术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来源计划。

  55.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如何进行录取?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全国统招,即全国各地区报考考生高考成绩汇总后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成,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投档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本市报考该类院校的考生各科目的原始成绩和按750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总分分值)折算后的总成绩一并寄给经教育部批准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专科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56.报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学校看到的考生成绩是高考成绩还是按全国卷总分750分折算后的成绩?

  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高考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和按750分折算后的总成绩一并寄给不作分省招生计划、可单独划线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由学校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7.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录取时上海考生成绩如何折算?

  上海考生折算后成绩=考试成绩×(750÷600)

  58.报考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吗?

  根据《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市统考涉及的,考生须参加市统考(若考生只报考上海音乐学院或上海戏剧学院,可不参加市统考)。市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也可在市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59.填报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吗?

  根据教育部规定,获得市统考合格证(若院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市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未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拟报考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到报名所在中学或区(县)招考机构填写《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表》。其中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还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线要求,即市统考的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分。艺术类高职(专科)的专业志愿填报在第二批本科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

  60.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是多少?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为:

  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29.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2.00分。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98.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1.0分。

  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16.00分,表演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30.00分,声乐、台词、形体三门科目的单科成绩不低于57.00分。

  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71.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36.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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