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版)
日期:2013/1/10 宿州学院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一、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说明: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参加当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资格且具备较好的艺术专业素养者均可报考。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省 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报名费。
三、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方向)(300分):
(1)素描:150分(八开画纸、考试时间3小时)
(2)色彩:150分(八开画纸、考试时间3小时)
2、书法学(400分):
(1)临帖:200分(中档生宣,四尺三开,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经典楷书(100分)和隶书字帖(100分)(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写,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2)创作:200分(中档生宣,四尺对开条幅,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诗歌(一般不超过30字),创作一幅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要求必须有落款(落款内容考场提供),一律竖式书写,书写文字须用繁体字,不得繁简混用。
注:考试纸张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书写等其他工具自备。
3、音乐学(150分):
(1)主项:100分
(2)副项:20分
(3)视唱:30分
注:主项、副项从舞蹈、声乐、器乐中选择,声乐必考。
4、表演(120分):
(1)剧目(作品1个):50分
(2)技巧:50分
(3)即兴表演:20分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 |
相关艺术院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