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3/1/6 长沙学院

长沙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沙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洪山旅游区,东接长沙新世纪文化中心,南临波光滟潋的浏阳河,西眺青环翠绕的岳麓山,北枕古木参天的洪山寺;紧邻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319国道和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水、陆、空交通便利。
    学校占地面积132.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近29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8350万元。学校教学设施先进,现代化的教学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馆、实验楼、标准体育场以及功能齐全的学生公寓鳞次栉比。校园湖光山色,交相辉映,绿树繁花,风光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有16个教学系部,学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5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专业32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良。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51人,专任教师706人,其中90人具有正高职称,193人具有副高职称,博士155人(含在读)、硕士441 人,还聘有一批国内专家、教授及外籍教师承担各类教学。图书馆纸质藏书116万多册,各类期刊数千种,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和帮困保学助学金” 等制度。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最高可获12000元的奖励或资助。学校设立了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每年校内召开大小型毕业生招聘会数百场。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均达到90%。    
    艺术系现有教职员工96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6人。在校艺术类学生1700余人。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学、美育等6个教研室。
    中文与新闻传播系现有教职员工5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7人,博士4人。在校学生1100余人,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4个教研室。我校是湖南省本科二批院校中唯一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的高校。

二、单独考试报考须知
    长沙学院2013年广东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系统:http://zs.ccsu.cn/ysbm/login.asp
    1、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热爱艺术事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原则上不接受跨省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无色盲、斜视。
    播音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身高要求男172-185cm,女162-175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色盲、斜视;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相片。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音乐类考生如需伴奏须另交纳伴奏费;
    3、考生须持单独考试准考证、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音乐类专业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4、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5、音乐学专业科目一为主考科目,满分180分,科目二为辅考科目,满分120分,总分为300分;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为:形象气质考察、自备作品朗诵(100分);新闻播报(100分);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100分)。总分为300分;
    7、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考试科目为:形体展示(100分)、语言表达(中英文朗诵指定稿件)(100分)、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100分),总分为300分。考生须着夏装(女生:短裙、短衫、脖颈裸露;男生:短袖T恤、平角裤、脖颈裸露),并作规定动作走台步进行形体观察。考生不得穿丝袜、佩戴饰品。发式前不遮额,后不齐肩,侧不掩耳;
    8、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节目策划、命题编故事和影片分析。总分为300分;
    9、我校于2013年4月5日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与专业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考生可拨打电话0731-84261436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zsjy.ccsu.cn查询成绩。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招生
科类

层次

学制

招生
计划

考试科目

招生范围

环境设计

美术

本科

四年

120

素描、色彩

全国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

本科

四年

90

素描、色彩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

本科

四年

30

素描、色彩

动画

美术

本科

四年

60

素描、色彩

音乐学

音乐

本科

四年

60

主科(演唱、演奏、舞蹈)
辅科(视唱、练耳、乐理、二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主

本科

四年

60

形象气质考察、自备作品朗诵、
新闻播报、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航空服务)

播主

本科

四年

60

形体展示、语言表达(中英文朗诵指定稿件)、
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

本科

四年

60

综合知识和节目策划
命题编故事和影片分析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根据政策划定;
    2、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所在省份要求其参加该省的专业统考,则必须符合该省份相应的规定方能参与录取;
    3、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后,按综合分排序,并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表现,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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