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1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学类(含
产品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含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方向)招收艺术类学生。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4人 |
不做分省计划 |
城市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
60人 |
按大类招生,进校后分专业,在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省招生。 |
艺术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20人 |
不做分省计划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
16人 |
男、女生各8人,不做分省计划 |
表演(音乐表演方向) |
14人 |
不做分省计划 |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24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色弱;
3.普通话水平较高,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4.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
5.外语限考英语,要求口语好。
(四)报名办法
1.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aoff.w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专业考试初试费用,预约初试考点及初试考试时间段,自行打印《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播音报名表)和《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试准考证》(以下简称播音初试准考证)。
2.现场确认。考生须在初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考点确认。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播音报名表和初试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学校在北京、湖北武汉设初试考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初试准考证(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参加初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并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复试费用,预约复试时间段。复试在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进行。
1.初试
(1)自我介绍(时长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以及普通话水平),占40%;
(2)朗诵(自备稿件,时间限在2分钟内),占60%。
2.复试
内容为新闻稿件播读(占30%)、即兴话题(占40%)、模拟现场报道(占30%)。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七)录取办法
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学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院校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若重点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